| 江西抚州强拆钉子户爆发冲突 3人自焚 | 浏览:240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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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回应宜黄事件:拆 迁全程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大存争议关键点
● 关于拆迁补偿要求
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钟家要求过高,补偿协议一直未能达成。钟家提出,若不能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业街中置换土地,则必须补偿330万元作为安置费。
对此,钟如奎予以否定。他说,对于政府提出补偿41万多元的提议没有接受是事实,因为补偿款对于当地房价来说实在太低。但并未提出政府所言的其他“过高要求”,自己有证据可以说明。
● 关于是否违法强拆
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宜黄县有关方面也表示,事发当天工作人员是去做说服工作,不是实施强制拆迁,而且现场无任何拆迁机械设备,该房也无任何被拆迁痕迹。
对此,钟如奎表示,县里来拆迁的头一晚没有任何通知,第二天家里就突然闯进来100多人。他们先后控制了嫂子李雪梅和妹妹钟如翠。“虽然未见拆迁设备,但他们之前也是这样拆迁的,先控制人再开始搬东西。”对于钟家的一些说法,周边部分群众予以证实。
● 关于着火原因
宜黄县有关方面与拆迁户也是各执一词。
据新华社9月20日电 近日,一场发生在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的恶性拆迁事件刺痛着人们的神经。
目前,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介入此事。抚州市委17日也对事件中8名相关责任干部作出了处理决定。据悉,这是国务院今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后,第一起集中问责地方相关干部的拆迁事件。
有关专家表示,这起事件中一批官员受到处理,具有一定的风向标意义,给类似的拆迁事件敲响了警钟。
问责意义
取决于后续如何落实
9月10日上午,宜黄县凤冈镇拆迁户钟如奎家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
事件发生后,记者随即赴宜黄、南昌等地追踪调查,采访了有关领导、拆迁户和部分当地群众。
据家属称,抚州市委书记甘良淼曾到医院对伤者家属表示慰问,承诺用最好的医生和最好的药。钟如奎的小妹钟如九告诉记者,得知相关官员被免职后,一家人悲愤的心情得到了少许安慰。她说:“这件事对官员来说可能只是暂时免职而已,留给我们的却是家破人亡以及亲人身心上永远的创伤。”
在与钟家仅一路之隔的一个加油站,一位青年工人告诉记者,事发当天,远远看到很多干部围在钟如奎家楼下,楼上三人身上着火。他说:“有关责任人受到处理是得民心的。”
对于这起事件的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抚州市委出面‘回应’,并且问责相关责任人的做法,有积极意义。只是这种意义究竟有多大,还取决于后续如何落实。”
事件过程
当地至今仍避谈核心事实
就在拆迁自焚事件发生后的两天,宜黄县在其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向公众“解释”了事件起因、经过以及善后处理情况。然而这份12日下午1时挂在网上的文件,几天后就被撤下。
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情况”。记者发现这份“最新回应”,与此前宜黄县撤下的“回应”并未有实质变化,在几个关键争议上,比如拆迁补偿要求、是否违法强拆等,仍与拆迁户的陈述有较大出入。“回应”称,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说,官员被“问责”涉及人员之多,处理力度之重足见政府重视。但他同时表示,这一事件已过去十余天,对于事件的起因、发展乃至对做出处理决定的缘由都避而不谈,不能不说是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一大遗憾。
专家分析
拆迁法规亟待完善
近来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事件屡有发生。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王锡锌教授认为,当地政府启动对事件本身和责任干部的调查程序是件好事,但要建立在调查组意见中立的基础上,必须排除“自己人调查自己人”的情况,客观揭示公众关注的核心事实非常重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表示,类似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备。特别是物权法实施以来,行政征收征用法和集体土地征收法等法律制度尚未配套出台,加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仍在修改中,这客观上使依法征用、依法拆迁的制度依据尚显不足,导致一些地方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些地方不断发生的暴力拆迁事件,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王锡锌等专家表示,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快拆迁制度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以人的尊严和生命安全为先,处理好招商引资和民生服务的关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和谐拆迁。
江西抚州官方坚称宜黄拆迁合法 避谈事件起因
- http://www.gxtv.cn 2010-09-21 09:59:11 广西电视网 人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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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江西抚州对宜黄的拆迁8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9月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在给新华社传送的“宜黄县 9·10 拆迁事件情况”中再次为拆迁事件进行辩护。官方坚持认为,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全文在几个关键争议上,仍与拆迁户陈述有较大出入。

图为自焚事件发生时伤者身上被烧坏的衣物至今还堆放在屋门口(9月20日摄)。新华社记者周密摄

图为曾经发生拆迁自焚事件的小楼(9月20日摄)。楼后就是这次拆迁的起源,宜黄县新建汽车站。新华社记者周密摄
近日,一场发生在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的恶性拆迁事件刺痛着人们的神经。
目前,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介入此事。抚州市委17日也对事件中8名相关责任干部作出了处理决定。据悉,这是国务院今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后,第一起集中问责地方相关干部的拆迁事件。
有关专家表示,这起事件中一批官员受到处理,具有一定的风向标意义,给类似的拆迁事件敲响了警钟。
官员已被问责
9月10日上午,宜黄县凤冈镇拆迁户钟如奎家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
事件发生后,新华社记者随即赴宜黄、南昌等地追踪调查,采访了有关领导、拆迁户和部分当地群众。
据家属称,抚州市委书记甘良淼曾到医院对伤者家属表示慰问,承诺用最好的医生和最好的药。钟如奎的小妹钟如九告诉记者,得知相关官员被免职后,一家人悲愤的心情得到了少许安慰。她说:“这件事对官员来说可能只是暂时免职而已,留给我们的却是家破人亡以及亲人身心上永远的创伤。”
在与钟家仅一路之隔的一个加油站,一位青年工人告诉记者,事发当天,远远看到很多干部围在钟如奎家楼下,楼上三人身上着火。他说:“有关责任人受到处理是得民心的。”
对于这起事件的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抚州市委出面回应 ,并且问责相关责任人的做法,有积极意义。只是这种意义究竟有多大,还取决于后续如何落实。”
调查正在进行
就在拆迁自焚事件发生后的两天,黄宜县在其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 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 的事实情况”,向公众“解释”了事件起因、经过以及善后处理情况。然而这份12日下午1时挂在网上的文件,几天后就被撤下。
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宜黄县 9·10 拆迁事件情况”。记者发现这份“最新回应”,与此前宜黄县撤下的“回应”并未有实质变化,在几个关键争议上,仍与拆迁户陈述有较大出入。
其一,关于拆迁补偿要求。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钟家要求过高,补偿协议一直未能达成。钟家提出,若不能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业街中置换土地,则必须补偿330万元作为安置费。
对此,钟如奎予以否定。他说,对于政府提出补偿41万多元的提议没有接受是事实,因为补偿款对于当地房价实在太低。但并未提出政府所言的其他“过高要求”,自己有证据可以说明。
其二,关于是否违法强拆。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宜黄县有关方面也表示,事发当天工作人员是去做说服工作,不是实施强制拆迁,而且现场无任何拆迁机械设备,该房也无任何被拆迁痕迹。
对此,钟如奎表示,县里来拆迁的头一晚没有任何通知,第二天家里就突然闯进来100多人。他们先后控制了嫂子李雪梅和妹妹钟如翠。“虽然未见拆迁设备,但他们之前也是这样拆迁的,先控制人再开始搬东西。”对于钟家的一些说法,周边部分群众予以证实。
此外,关于着火原因。宜黄县有关方面与拆迁户也是各执一词。
对于这起拆迁事件,钟如奎的代理律师王令还提出了一些问题。他认为,当地对钟家房屋的评估是政府单方面确定,而按照相关规定,评估机构应是双方协商选定。同时,宜黄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不是合格的拆迁主体也存疑,而且拆迁规模大于车站建设项目实际用地的需要。此外,当地政府的裁决程序有问题,包括钟家在内的9家拆迁户曾集体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说,官员被“问责”涉及人员之多,处理力度之重足见政府重视。但他同时表示,这一事件已过去十余天,对于事件的起因、发展,乃至对做出处理决定的缘由都避而不谈,不能不说是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一大遗憾。
拆迁法规待完善
近来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事件屡有发生。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王锡锌教授认为,当地政府启动对事件本身和责任干部的调查程序是件好事,但要建立在调查组意见中立的基础上,必须排除“自己人调查自己人”的情况,客观揭示公众关注的核心事实非常重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表示,类似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备。特别是物权法实施以来,行政征收征用法和集体土地征收法等法律制度尚未配套出台,加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仍在修改中,这客观上使依法征用、依法拆迁的制度依据尚显不足,导致一些地方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些地方不断发生的暴力拆迁事件,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王锡锌等专家表示,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快拆迁制度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以人的尊严和生命安全为先,处理好招商引资和民生服务的关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和谐拆迁。
来源:新华网
江西抚州对宜黄拆迁事件中着火原因仍无定论
新华网南昌9月20日电 题:“拆迁问责”敲响了警钟——江西宜黄事件追踪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近日,一场发生在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的恶性拆迁事件刺痛着人们的神经。
目前,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介入此事。抚州市委17日也对事件中8名相关责任干部作出了处理决定。据悉,这是国务院今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后,第一起集中问责地方相关干部的拆迁事件。
有关专家表示,这起事件中一批官员受到处理,具有一定的风向标意义,给类似的拆迁事件敲响了警钟。
官员已被问责
9月10日上午,宜黄县凤冈镇拆迁户钟如奎家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
事件发生后,新华社记者随即赴宜黄、南昌等地追踪调查,采访了有关领导、拆迁户和部分当地群众。
据家属称,抚州市委书记甘良淼曾到医院对伤者家属表示慰问,承诺用最好的医生和最好的药。钟如奎的小妹钟如九告诉记者,得知相关官员被免职后,一家人悲愤的心情得到了少许安慰。她说:“这件事对官员来说可能只是暂时免职而已,留给我们的却是家破人亡以及亲人身心上永远的创伤。”
在与钟家仅一路之隔的一个加油站,一位青年工人告诉记者,事发当天,远远看到很多干部围在钟如奎家楼下,楼上三人身上着火。他说:“有关责任人受到处理是得民心的。”
对于这起事件的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抚州市委出面‘回应’,并且问责相关责任人的做法,有积极意义。只是这种意义究竟有多大,还取决于后续如何落实。”
调查正在进行
就在拆迁自焚事件发生后的两天,黄宜县在其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向公众“解释”了事件起因、经过以及善后处理情况。然而这份12日下午1时挂在网上的文件,几天后就被撤下。
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情况”。记者发现这份“最新回应”,与此前宜黄县撤下的“回应”并未有实质变化,在几个关键争议上,仍与拆迁户陈述有较大出入。
其一,关于拆迁补偿要求。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钟家要求过高,补偿协议一直未能达成。钟家提出,若不能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业街中置换土地,则必须补偿330万元作为安置费。
对此,钟如奎予以否定。他说,对于政府提出补偿41万多元的提议没有接受是事实,因为补偿款对于当地房价实在太低。但并未提出政府所言的其他“过高要求”,自己有证据可以说明。
其二,关于是否违法强拆。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宜黄县有关方面也表示,事发当天工作人员是去做说服工作,不是实施强制拆迁,而且现场无任何拆迁机械设备,该房也无任何被拆迁痕迹。
对此,钟如奎表示,县里来拆迁的头一晚没有任何通知,第二天家里就突然闯进来100多人。他们先后控制了嫂子李雪梅和妹妹钟如翠。“虽然未见拆迁设备,但他们之前也是这样拆迁的,先控制人再开始搬东西。”对于钟家的一些说法,周边部分群众予以证实。
此外,关于着火原因。宜黄县有关方面与拆迁户也是各执一词。
对于这起拆迁事件,钟如奎的代理律师王令还提出了一些问题。他认为,当地对钟家房屋的评估是政府单方面确定,而按照相关规定,评估机构应是双方协商选定。同时,宜黄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不是合格的拆迁主体也存疑,而且拆迁规模大于车站建设项目实际用地的需要。此外,当地政府的裁决程序有问题,包括钟家在内的9家拆迁户曾集体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说,官员被“问责”涉及人员之多,处理力度之重足见政府重视。但他同时表示,这一事件已过去十余天,对于事件的起因、发展,乃至对做出处理决定的缘由都避而不谈,不能不说是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一大遗憾。
拆迁法规待完善
近来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事件屡有发生。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王锡锌教授认为,当地政府启动对事件本身和责任干部的调查程序是件好事,但要建立在调查组意见中立的基础上,必须排除“自己人调查自己人”的情况,客观揭示公众关注的核心事实非常重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表示,类似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备。特别是物权法实施以来,行政征收征用法和集体土地征收法等法律制度尚未配套出台,加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仍在修改中,这客观上使依法征用、依法拆迁的制度依据尚显不足,导致一些地方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些地方不断发生的暴力拆迁事件,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王锡锌等专家表示,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快拆迁制度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以人的尊严和生命安全为先,处理好招商引资和民生服务的关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和谐拆迁。(记者刘敏、涂超华、郭远明、李兴文、陈国洲)
| 江西强拆事件死者家属称安全无保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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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自焚事件死者家属 宜黄在江西全省的99个县中一直都是默默无闻的。然而,9月10日,发生在本地一起“拆迁自焚”事件,让宜黄一夜之间家喻户晓。本报9月17日头版头条刊发的《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追踪》报道中披露,当地官员首次向本报记者公开承认工作不够细致,群众感叹“拆迁猛于虎”引起读者强烈反响。 “没有人向我们保证人身安全自由” 记者自9月14日与“拆迁自焚”事件的钟家大女儿钟如翠取得联系以来,一直不间断的与其保持着联系。9月19日上午,在“拆迁自焚”事件中相关官员或被立案调查、或被免职这一消息经广大媒体争相报道后,记者再次拨通了钟如翠的电话。 记者:得知宜黄县当地官员被公开处理后,你心情如何? 钟如翠(略带沙哑的嗓音):我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不枉费我们家人这些天的四处奔波和东躲西藏的过日子,更不枉全国这么多媒体记者的关心和帮助,没有你们媒体记者,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办,我现在最相信的就是记者! 记者:报道说抚州市的一位李姓副市长与你们谈话了,并保证你们的人身安全自由,有这回事么? 钟如翠(有些激动):根本没有和我们谈,那天(在南昌昌北机场女厕被宜黄官方围堵)最后是有一个副市长到场,但根本没和我们谈,而且也没有当面向我们保证人身安全自由! 记者:如今这个事情已经有所进展,下一步你们有什么打算? 钟如翠:接下来最重要的还是要关注我妈妈和妹妹的病情,她们还在医院,还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救人是第一;此外要继续追究相关的官员责任,让他们丢官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事情真相大白,让凶手得到严惩,该坐牢的就要坐牢,他们太无法无天了(语气很激动),我们一家人一定会坚持到底,有全国这么多的媒体关注和帮助,我们一定有信心走到最后! “新拆迁条例”能否消除“拆迁自焚” 如今,拆迁已经成为国民记忆中一个恐怖的字眼,不止是宜黄,很多地方的百姓已经是“闻拆色变”。关于拆迁方面的相关立法也一直备受关注。 9月19日,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他曾应邀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的专家研讨座谈会,据他所知,目前修改方案已形成草案初稿,还在内部征求意见阶段,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王锡锌说,备受关注的“强制拆迁”很大可能在“新条例”中不会出现。 “新拆迁条例”最为核心的内容应该是“杜绝一切形式的野蛮拆迁”并“将官员问责制明确化”。 “这个事件(江西抚州‘拆迁自焚’)目前启动的官员问责制是一个很好的苗头,能够迅速问责当地的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一次实践。但这一事件会否带来野蛮拆迁的终结是一个未知数,只有法律尽早出台,将各方责任明确化才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 记者犹记在宜黄当地走访群众时,不少群众打听记者是否是“上面的调查官员”,可见当地百姓一直在盼望“上面调查官员”彻查此事,给钟家,也给宜黄百姓一个交代,如今事件已经进展到了问责官员的阶段,当地政府将如何继续处理好此事的善后? 为此,记者也一直试图与宜黄官方取得联系,追问当地官方对“拆迁自焚”事件作何跟踪处理与回应,但记者拨打了两个副县长与宣传部长的电话,语音提示一直为“你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电话一直未能打通。 抚州“拆迁自焚”事件回放 9月10日:拆迁自焚发生 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强拆钉子户引发自焚事件,拆迁户钟家三人(大伯叶忠诚,母亲罗志凤、女儿钟如琴)被烧成重伤,三人随即被辗转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 9月12日:宜黄官方回应 宜黄官方在其官方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出《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一文进行官方回应,称并非自焚,钟家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却不慎误烧伤自家3人。 9月16日:告“御状”被拦截 16日上午钟家九妹钟如九和她的四姐钟如翠准备赴京反映情况。不料在南昌昌北机场遭到县委书记邱建国率官员40余人围截,几次被抓住又逃脱,最后姐妹俩只得躲进女厕所,并用手机向媒体求救,被困近40分钟后直到记者到来才敢开门。 9月17日:一把手被立案 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免职、立案调查。 9月18日:一名伤者死亡 18日凌晨1时左右,79岁的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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